温州市司法局来我市考察交流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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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至12日,温州市司法局戴国苍副局长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乐清、瑞安、永嘉、文成等县(市、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一行,来我市考察交流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工作等情况。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锦杭陪同考察。 11日上午,考察团与温岭市司法局开展了座谈交流。近年来,温岭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入手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借助各部门面向困难群众和特需群体的保障政策,于2016年联合温岭市政法委、民政局、教育局、住建局、社保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社会求助工作的通知》,2018年共对393名帮教对象落实各项生活保障,发放救助资金200余万元。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温岭市通过加强财政保障,实施专职调解员补贴、兼职调解员“一案一档一奖励”和等级调解员岗位津贴等立体化奖励措施,有效巩固了人民调解员队伍。 11日下午,考察团分别参观了温岭飞鹰鞋业安置帮教基地和全国模范司法所松门司法所,飞鹰鞋业内设社区服刑人员“阳光驿站”、安置帮教基地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效开展归正人员教育转化和劳动就业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戴国苍副局长一行对温岭的一系列做法予以了高度赞赏。 12日上午,在路桥区司法局,两地首先进行了工作交流,路桥区司法局副局长卢德油和王相根分别介绍了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戴国苍副局长一行对路桥区司法局在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希望两地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两地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座谈结束后,戴国苍副局长一行分别来到螺洋街道和中国日用品商城有限公司实地考察“阳光驿站”帮教基地和市场调解室。在考察中,戴国苍副局长一行详细询问了两个考察点的运作和日常工作情况,对两个考察点出色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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