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司法局“三到位”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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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维护司法公正。近日,椒江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全面启动椒江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一是衔接到位促落实。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对接,完善《椒江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相关人员组成的选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摸排全区人口数量、地域面积、人民陪审员队伍任期情况、现有数及需求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八条第2款“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的规定,明确2019年需增补112名人民陪审员。在此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明确了选任条件、选任程序、报名事项等,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操作更加规范、简便、易行。 二是宣传到位造氛围。区司法局将《公告》及相关宣传资料共300余份下发给各司法所、全区各村、社区,指导村、居工作人员在宣传栏、告示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公开咨询电话、选任标准和流程,方便不擅长使用手机和电脑的群众阅读;在“12.4”国家宪法日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中,将汇编的8000余册《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发放给群众,耐心宣讲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报名;依托“椒江普法”微信公众号、“之江法云”微信塔群、“今日椒江”等线上、线下多媒体广泛公开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开展情况,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知晓面,从而达到人民陪审员工作家喻户晓。 三是审查到位严把关。区司法局组织局机关、各司法所工作人员55人,自2018年12月26日起至2019年1月8日,对全区1000余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开展资格审查和意愿征求。根据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等规定,综合年龄要求、学历要求、道德素养及法律素质等,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区司法局充分利用基层网格化排查力量,根据“近熟便”原则,初选人民陪审员全部电话联系到户。接着开展实地走访,询问本人是否愿意担任人民陪审员,对有意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指导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确认及资格审查表》,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证、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进行核对,并一一做好登记,严把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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