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局五大举措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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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台州市司法局围绕“打造最佳营商法律服务环境”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中心工作,优化创新“五个三”举措,有效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943件,解答法律咨询28064人次,为受援人节省法律服务费用3970余万元。近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省司法厅命名为首批省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一、创设“三机制”,打造法律援助“台州样板”。一是创设法律援助费用分担机制。制定出台《台州市法律法律援助费用分担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律援助费用分担工作,解决中等偏低收入群体无完全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问题,为全省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援助形式提供“台州样板”,全年共受理费用分担法律援助21件。二是创设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机制。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因经济困难或诉讼实施能力较差的当事人全部纳入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范围,全年共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9件。三是创设拥军优属法律援助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法律援助进军营”启动仪式,建立规范化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站11个,为台州军分区和9个县(市区)人武部配备人工智能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11台,编印《台州市法律拥军工作纪实》,实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零遗漏、零距离、零障碍。共办理涉军法律援助116件,解答涉军法律咨询1200余次。 二、优化“三通办”,跑出法律援助“台州速度”。一是优化“全城通办”。制定出台《台州市法律援助“全城通办”实施方案》,打破管辖受理藩篱,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就近的法律援助中心或工作站提出申请,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办”的需求。全市通过“全城通办”形式受理法律援助244件。二是优化“一证通办”。对农民工讨薪、追索扶养费等事项,申请人只要本人身份证就可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无需提供其他任何证明材料。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一证通办”受理法律援助858件次。三是优化“一窗通办”。出台《台州市法律援助审批主办责任人制度实施方案》,以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充分授权的形式,申请人在一个窗口就可当场办结从申请到出具《给予援助决定书》再到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所有流程,服务办结时间从原先每件1小时左右压缩至目前的10分钟左右。 三、创新“三载体”,培育法律援助“台州亮点”。一是创新“法律专家门诊”。由26名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市律协理事等资深律师组成的专家团轮流定期“坐诊”,无偿为群众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和解决方案,全年共开设专家门诊37期,累计服务群众517批742人次。二是创新法律援助流动岗。市县联动,统一形象识别,组织法律援助流动岗志愿者小分队,利用晚上或节假日时间,深入社区、车站、学校、图书馆、工业园区、人才市场等场所,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援助受理、析法解惑等服务,全年共开展法律援助流动岗180余场次,直接服务群众5000余人次。三是创新智能自助平台。在有效构建实体、网站、微信、热线“四位一体”服务网络的基础上,首批为35个中心、站点配备了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着力解决基层或偏远地区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难问题。 四、强化“三保障”,凝聚法律援助“台州合力”。一是强化队伍保障。出台《台州市法律援助志愿者登记管理办法》,实行法律援助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制作《台州市法律援助志愿者证》1000本,初步建立不合格人员及时淘汰机制。二是强化理念保障。实施法律援助人员“锤铁行动”计划,每月1期定期开展“法律大讲堂”“法援人论坛”等活动,组织70余人赴南京大学参加为期一周的法援骨干培训班,广泛开展十公里毅行、马拉松团队跑、志愿者誓词撰写及宣誓等文化活动。推行“三声四有五满意”工作法,积极培育“奉献、执着、专业、尽职”的法律援助精神,提升法律援助人员归属感、使命感、幸福感。三是强化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在全面实现法律援助经费实报实销的基础上,市本级及9个县(市区)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全部达到了省标的上线,有效激发了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五、打造“三阵地”,塑造法律援助“台州形象”。一是创设“我的法援故事”宣传专栏。与台州城市网、网易台州、搜狐台州等新媒体合作,开设“法律援助”宣传专栏,将工作纪实、典型案例、亮点工作等以法律援助人员讲故事的形式进行常态化呈现,打造台州法援新媒体案例库。2018年共撰发“我的法援故事”150篇,发布各类服务指南、法援风采、活动预告等信息29期次。二是构建立体化宣传网络。在继续巩固好公交车体、城市道旗杆、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的基础上,自导自演拍摄法律援助微电影《小明追薪记》,并利用楼宇广告、公交车载电视等平台进行滚动宣传,有力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三是开展“一地一品”创建活动。部署开展“一地一品”创建活动,通过挖掘培育,逐步形成了“法援人论坛”“法律援助村行”“百分制补贴”“社会组织参与”“组团式旁听监督”等一批富有成效且具有各自人文特色的品牌化工作方法,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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