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9-25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
根据司法部及浙江省司法厅的要求,现将本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5日(台州市政府规定的上班时间)。 二、领证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321-325号台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台州市公安局斜对面)。 三、领取证书时由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不收取证书工本费;考生应亲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 四、领取证书后,请按照相关规定,每年的第一季度在指定网址(http://sfks.zjsft.gov.cn/jbase/bsfwlogin/ndba)进行备案(第一年不用上网备案)。 联系电话:88600230;88603589 台州市司法局 2018年8月30日 |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