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人民调解员擂台赛的预备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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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黄岩”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巧和调解能力,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擂台赛。现将此次擂台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8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黄岩区社区矫正中心(新前街道剑山村) 三、参加人员(约50人): 1.各乡镇(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2.各司法所在编干部职工; 3.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 4.参赛调解员; 四、内容: 1.区政法委领导讲话; 2.案例现场分析评比; 3.表彰; 4.区司法局领导讲话。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参赛调解员产生方式:根据研究商定,本次擂台赛以推选部分优秀人民调解员的方式,由各司法所推选不少于1名人民调解员参加比赛,推选的调解员及调解案例于4月13日前报局基层科。 2.参赛调解案例: 2014年10月以来,调解员主持、参与调解并已办结的具有典型性的纠纷案例。 3.参赛评判:评委会根据参赛人员现场分析自己主持或者参与调解的案件,对选手案件分析、语言表达、调解技巧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综合能力的评判。 4.评比规则: 比赛顺序由参赛人员在赛前实行抽签决定。设立擂台赛评委会。评委会组成人员另行确定公布。 (1)调解案例审核。由各参赛人员提交调解案例,司法局基层科会同区人民调解协会根据其所调解案件的案例特色、调解技巧、案件疑难程度、调解协议履行等情况进行把关,最终作为现场比赛案例。 (2)案例现场分析评判。由各参赛人员现场分析自己主持或者参与调解的案件,再由评委会根据其案件分析、语言表达、调解技巧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综合评判打分(按100分制),取其平均分为该参赛者的最后得分。 (3)奖项设置及表彰。根据参赛人员案例现场分析情况打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如出现相同比分时,由评委会成员商讨决定)。 5.参赛人员注意事项: (1)仪表整洁、大方; (2)分析时条理清楚、语言简洁; (3)案例现场分析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附件:黄岩区人民调解员擂台赛参赛人员登记表 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 2018年4月8日 抄送:市司法局、黄岩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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