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司法局:让“枫桥经验”在基层遍地开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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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司法局把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贯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地解决问题、依法开展调解的基本精神不动摇,在村居社区的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等各方面取得了显着效果。 一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畅通矛盾就地化解新渠道。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区8个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站顺利落成,提供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等“一条龙式服务”,并按照省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推行“首问负责制”,让群众深切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的高效和便捷,畅通了矛盾就地化解新渠道。大陈镇上,区司法局还送去了一台“法律服务机器人”,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的优势,让群众不出岛也能享受专业法律服务,以“下沉式服务”发扬“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服务基层群众的方式,谋民利、顺民意、达民情。 二是探索矛盾纠纷不上交新机制,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区司法局准确把握“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精髓,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断推进诉调、警调、政调、访调、检调“五调联动”机制建设,率先在全市设立法院诉调衔接服务点,常年坐班服务;成立了全市首家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以办公集中化、排查主动化、组织网格化、队伍专业化、机制清单化的人民调解“五化”机制,促进访调工作无缝衔接。今年以来,区司法局指导管理的390个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605件,调处成功1582件,成功率达98.57%,调处金额达12361万元,其中涉访因素案件(含非正常死亡)52件。 三是加强“三治融合”示范村居创建,打造群众富饶精神家园。区司法局以创建“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为载体,坚持“枫桥经验”与当地村居文化融合升华,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遵循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德治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乡贤、道德榜样、村规民约、家训家风、生活礼俗的教化作用,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区司法局正稳步牵头创建50个示范村居点位,其中市级25家,省级25家,真正让“枫桥经验”在基层遍地开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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